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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与国际残奥委员会合作延长至2020年

2012-05-12

据国际奥委会网站5月8日报道,国际奥委会(IOC)与国际残奥委员会(IPC)近日签署合作延期协议,国际奥委会对国际残奥委员会和残奥会的赞助将持续提供至2020年。

当前的协议版本应至2016年终止,现双方决定将协议延期至2018年平昌冬奥会和2020年夏季奥运会之后。

延期协议基本保持了2006年签署的原协议条款,仍强调国际奥委会将为国际残奥委员会提供一如既往的支持,确保残奥会得以长期健康发展。除财务资助外,国际奥委会可提供的支持还包括:为国际残奥委员会提供系统参与国际奥委会一系列项目与活动的机会,例如: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发展计划、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专业知识交流和赛事规划与交付的全面合作等内容。

自汉城夏季奥运会(1988)和阿尔贝维尔冬奥会(1992)后,两大赛事开始使用相同的比赛场馆。2001年6月19日,国际奥委会与国际残奥委员会签署协议,旨在保障和保护残奥会的组织工作。上述协议再次确认,自2008年起,残奥运动会将在奥运会后举行,均使用相同的体育场馆和公共设施。从2012年申办工作启动开始,奥运会主办城市均须根据要求主办残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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