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章程(2019年2月15日印发)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公益项目规范化管理,提高捐赠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又符合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实际,有助于公益项目的执行实施,特制定本公益项目管理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当年公益项目捐赠计划和各公益项目捐赠金额预算。
2、受捐赠方提供公益项目介绍资料。
3、受捐赠方提供公益项目立项材料。
4、基金会参与重大公益项目评审工作。
5、受捐赠方提供公益项目捐赠资金使用预算评审材料。
6、受捐赠方提供公益项目捐赠资金招标采购材料。
7、基金会开展公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8、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基金会对捐赠项目和捐赠金额作出决策。
二、签订公益项目捐赠协议
基金会与受捐赠方签订公益项目捐赠协议。主要约定如下事项:
1、约定具体捐赠项目和捐赠金额。
2、约定支付方式。一般首付捐赠金额的90%,项目完成评估后支付10%尾款。
3、约定基金会权益:
- 举行捐赠仪式(如有可能);
- 明示基金会为项目支持单位;
- 对基金会理事单位/捐赠单位识别鸣谢;
- 为理事单位/捐赠单位提供展示空间(如有可能)
- 为理事单位/捐赠单位提供门票(免费或优惠购买)
- 邀请基金会代表和理事单位/捐赠单位代表出席主要仪式活动
4、约定捐赠资金余额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公益项目捐赠余额可用于其他公益项目。
5、违约罚责。如发生违约且未能纠正,基金会将从尾款中扣除相应数额。
三、公益项目执行过程监督
基金会采取现场监督和/或书面问题清单方式对公益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主要监督履约情况、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受捐赠方积极配合基金会监督工作。
四、公益项目总结评估
受捐赠方于公益项目执行完毕后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金会开展公益项目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并为以后公益项目捐赠提供借鉴,项目办结。
基金会年度总结包括公益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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